潮流衣物有段古
流行之所以让人难以掌握,就是因为它们今天可能还不怎么起眼,明天就突然成为全民所爱,在昨天还呼风唤雨,今天就成为 丧家败犬,而看看过去人们牺牲身体自由,努力追求流行时尚的流行史,老实说,还真让咱们有种 「此一时,彼一时」的感慨啊!

1. 鞋子

好像不管在什么年代,都有不同夸张法的流行鞋款,像是在14世纪时,尽管当时的神父、传教士以宗教理由,请大家不要这么做,不论男女, 还是喜欢把鞋尖拉得越长越好,就算走路可能会跌到狗吃屎,也要义无反顾的把鞋尖拉到最长,后来甚至有人会用绳子在鞋口处一路绑绑绑绑到膝盖,或是在鞋尖塞些布,好符合男性「象征」的形状。
然而到了16世纪,尖头鞋的流行退了之后,鞋子又变成不要命的越宽越好,甚至一度出现楦头超过10吋(约25公分)宽的超级宽鞋,搞到有血腥玛 莉之称的英国女王玛莉一世,还要颁布禁止鞋头超过6吋(约 15公分)宽的命令。

至于鞋根的高度,以现在的眼光来看,6吋高的高跟鞋就已经非常挑战女性走路的极限,然而在16世纪,许多义大利女性为了避免走路时弄脏 裙摆,反而习惯在鞋底加上8 吋高(约20公分)的软木,和欧洲其他地区女性只加2~3吋(约5~8公分)相比,她们还真是只恨没有比天高啊!
2. 衣领
现 代的领子,其实最早是以大飞边的形式出现,当时为了怕穿衣服时会弄脏衣服,因此才在衣领处弄了个大大的飞边,毕竟换飞边总比换整件衣服来得 省钱,然后随着大家开始注重美观、时尚,人们开始比拼谁的飞边比较大,甚至出现一呎半那么大的飞边,严重妨碍穿著者的行动。

之后,飞边的流行逐渐被硬高领所取代,同样的,大家好像嫌自己脖子不够长不够硬一样,拼命加高领口的高度,到了19世纪初 期,甚至一度出现危及穿著者耳朵安全的情况,1902年时,英国科幻小说作家赫伯特·乔治·威尔斯(HG Wells)还曾抱怨自己的领口不仅害自己脖子太酸,还在耳朵上印下印子!

1929年,René Lacoste发明了「网球衫」,也就是现在的polo衫,当时为了避免晒伤,领子的地方还要外翻,虽然以现代的角度来看,故意把领子外翻看起来好像有点太痞了点,不过老实说啦,跟之前的大飞边 大高领比起来,领子外翻已经算是非常低调的穿法了!
3. 领带

领带最早可以追溯到路易十四世时,受雇于法国的克罗埃西亚佣兵,凯旋回朝时在脖子上围着亮眼的围巾,因而在凡尔赛蔚为风潮,一向以凡尔 赛动向当成流行指标的欧洲居民,很快就争先恐后的开始在脖子上围个什么东西,以示自己没有落伍,在当时,领带的名字就叫做Cravats,也就是法国语中的克 罗埃西亚。

到了19世纪初期,当人们厌倦了又高又硬的领子时,他们便开始想尽办法以另外一种流行的方式–打领带,荼毒自己的脖子,和现代简单又 方便的领带打法相比,当时领带的绑法可说是一门深奥的艺术,有时甚至复杂到需要出动好几名仆人才能打好,最有名的例子 就是时尚贵公子Beau Brummell,他的领带复杂到需要花上5个小时才能打 好,而人们也以坐着欣赏他打领带为最好的娱乐表演,是说……难道当时的男人真的对自己的脖子那么没有安全感吗?
4. 内裤
男性内裤的演变很简单,从最早的腰间布慢慢演化成平口裤,然后变成一整件的连衫裤,最后再变成现代的平口内裤,相较而言,女性的内裤史虽然比较 短,却有趣多了。

因为 早期的女性并不穿内裤,嘿!先别乱想!因为早期内裤就像是非常非常非常短的短裤,而对当时女性来说,裤子是给男人穿的,也因此,一直到19世纪中期,女性澎澎裙内可是春光无限美好!

从1830年到1870年代,女性慢慢穿上小短裤,后来裙撑开始流行,却因为容易被风吹起裙下春光,女性才开始在裙子中加件裤子,然后 随着裙子越变越小,裙子下的裤子也跟着越便越小,这才演变成现代的女性内裤。
5. 裤子
其实最早男人就和女人一样,穿着及膝的短袍就在外面趴趴走,直到紧身裤逐渐流行,才从短袍转为紧身裤,然而由于裤子中间有裂缝,为了保 持优雅仪态,紧身裤中间通常会多加一条遮布。

不过因为当时的裤子并没有口袋,这条本来是用来遮羞的遮布慢慢多了口袋的功能,不论是雪茄、烟草,还是食物、随身杂物,都可以收藏在遮布之 中,于是男 人们从跨下掏出来的东西越来越多,本来应该走低调风的遮布也越来越高调,最后,终于有人发明了正牌的长裤和口袋,这才让遮布的历史画下休止符,而男人终于可以不用在厕所以外的地方掏东西出来了!

不过即便到了18、19世纪,男人的胯下还是只靠着一块布在两边扣着,连第一条牛仔裤也是如此,直到19世纪后期,拉链的出现,才 让男人终于不必再为身下那只会乱跑的鸟儿而苦 恼,是说……有了拉链也不能百分百保证小鸟的安全就是了(拉的时候可要小心别卡到了啊!)。
6. 胸罩
综观过去,有很长一段时间,大家并不觉得女人需要在衣服里面加些什么东西来隔开她们的胸部,直到马甲的出现,女人把自己的身体绑 成粽子绑了好几个世纪之后,因为马甲越 做越小、越做越紧,终于有被勒得受不了的女人出来抗议,并在19世纪中期,发明了与现代胸罩类似的内在美。

到 了1913年,美国女子Mary Phelps Jacob准备出席一个晚宴,身上硬梆梆的马甲却始终破坏着礼服的轻薄线条,最后她干脆丢掉马甲,把两条手帕和几根绳子缝在一起,穿在胸前,就这样直接出门赴宴,没想到却颇受宴会中名媛们的欢迎。

隔年,Jacob将她的这项设计申请专利,刚好搭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男人上战场,女人进工厂的时间点,毕竟没有人愿意在工厂累得半 死外,还想把自己勒得半死,不过当时的胸罩并不特别强调立体托高,纯粹只是让胸前平坦而已,直到1930年代,才开始区分不同罩杯,再慢慢演变出各种托高、包覆、塑 型等和马甲同样勒死人不尝命的功能。


都是经典啊 ,很喜欢裤子的设计图效果。 忒man了。
那个裤子配图的中间那也太突出了吧…简直就是凶器啊~~~